隆回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隆国土资公[2016]3号) 隆国土资公[2016]3号 2016-3-4
经隆回县人民政府批准,隆回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以上土地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出让红线图,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三通,以现状出让,受让人应当在交地后一年内动工,在动工后两年内竣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独立或联合参加竞买。有竞买土地后未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拖欠本县土地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闲置未开发等行为的个人、单位及其控股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包括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3月04日 至 2016年03月24日 到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3月25日 至 2016年04月05日 到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0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4月06日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隆土网挂字[2016]1号 号地块:2016年03月25日08时00分 至 2016年04月07日0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增价竞买方式进行。
(二)预付款(含竞买保证金)按宗地缴纳,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当明确意向竞买宗地,并于2016年4月5日16时前缴纳宗地预付款(含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自行对宗地现状进行踏勘,出让方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四)未竞得者,预付款(含竞买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五)竞得者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余款于成交后60日内一次性缴清。竞得人所缴付的预付款(含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并持税费缴纳凭证等资料办理用地手续。
(六)土地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税费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规划办证费用、价格调节基金等。
(七)受让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性质,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供地。
(八)受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价外税费后方可办理国有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隆回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隆回县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支行
银行帐号:网上交易系统的随机帐号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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